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
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调度视频会议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学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防范就业数据弄虚作假,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全体2023届毕业生
二、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反高校毕业生监测工作“四不准”、“三不得”及就业数据造假等行为。
(一)核查工作布置情况: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就业数据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责;要制定详实就业核查工作方案,切实落实核查制度,层层落实;要做好核查工作台账记录,准确跟踪每一位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层层统计;要建立就业统计检查反馈机制,层层追责;要认真统计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信息,精准帮扶,层层包干。
(二)核查就业:工作是否存在“四不准”、“三不得”情况。即是否存在“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是否存在“不切实际向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三)核查就业信息规范性:核查否存在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就业佐证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等情况。各二级学院按要求及时完成毕业生最新就业材料的收集、统计、核对和准确上报工作,确保就业数据的准确真实。对于原已就业现需更新就业单位的学生就业证明材料,原则上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如果提供工作证明等证明类材料的,必须附工资证明,务必注意材料规范性(不得向学生提供任何类型的工作证明模板,工资或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不能算就业。部、省级核查材料时,证明类材料全部纳入灵活就业统计,灵活就业率较高的就业数据,部、省级核查将作为重点核查),单位盖章应为单位行政公章、人力资源(人事)部门公章,不得为其他部门印章、发票专用章等其他类型专用章。
(四)核查就业信息准确性: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核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毕业生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有效。不得出现空号情况,严禁毕业生之间互为单位联系人、互留联系方式,单位电话留毕业生电话。
(五)核查就业状况真实性:核查是否存在“人岗不符”、“签订虚假就业合同”等情况。各二级学院对已就业(重点在单位工作)毕业生要一一进行电话核查,对就业单位存在疑问或就业人数比较集中的要重点核查,必要情况下,可以联系用人单位了解情况。务必重点核实三名及以上毕业生至同一单位的“批量就业”、毕业生集中到“过小”单位就业、毕业生空挂人力资源公司纳入就业统计范围等情况。
三、核查方式及工作安排
就业统计核查采取学生确认、二级学院自查、学校集中核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就业材料中提供的用人单位及毕业生联系方式等信息,对毕业生就业去向及就业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一)二级学院自查:7月27日-7月31日,各二级学院对毕业生就业去向进行真实性核查,并形成工作台账(见附件1),核查记录须注明核查结果、核查日期,核查人签字。实行“一院一方案”“一日一核一报”制度,各二级学院须每日报送毕业生就业核查进展情况(见附件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形成各二级学院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内容清单、责任清单(见附件4)。对核查发现的相关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纠正,确保本二级学院数据真实可信。在对就业数据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查找差距、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自查报告。8月1日前将核查方案、核查台账、去向更新表(见附件2)、自查报告、内容清单、责任清单等相关材料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电子档打包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邮箱:dzcmjy@163.com,纸质档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按“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签字人要对数据真实性负责。会计和主持与播音专业的核查、更新情况及整改报告7月29日晚上8:00前发送给贺荣。
(二)学校集中核查:8月2日,学校组织二级学院对更新后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集中交叉核查;8月3日,学校整理反馈数据给二级学院;8月4日,二级学院根据核查情况再次整改并提交更新数据。
(三)学校抽查:8月5日-31日,招生就业处对各专业按照10%比例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二级学院持续更新毕业生就业数据至8月31日。
四、核查要求
1.高度重视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是就业数据核查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就业数据核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树立红线意识、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状况统计核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2.严格落实纪律要求,不得弄虚作假。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就业统计核查要求规范操作,不得弄虚作假。对在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及时纠正,确保核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各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予以通报。
3.用心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对就业困难和家庭贫困的毕业生,做到“一对一”精准帮扶,“一人一策”台账式管理,准确掌握该部分毕业生的去向,在就业推荐和就业指导中做到有的放矢,这部分学生是核查重点人群。
4.持续做好离职未就业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要精准掌握离职未就业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具体就业情况,持续跟进其求职进展,并结合毕业生就业意向和需求情况,积极提供岗位拓展、岗位推介和就业指导等服务,助力未就业毕业生就业。
5.加强对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的统计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掌握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的联系方式,不得出现空号情况,确保毕业生数据移交给人社部门前联系电话及时更新。
五、整改落实
7月中旬至8月上旬,教育厅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进行核查,核查采取实地走访、交叉检查、电话抽查和网络全口径调查等方式,重点核实各类举报线索、灵活就业相关数据以及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反馈异常的签约单位数据,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高校及时纠正和处理。
经核查存在问题的二级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责任部门,逐条形成工作台账,限时逐一整改,压茬推进。整改后的二级学院要按有关要求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更新本二级学院的去向落实情况。二级学院整改报告于8月中旬前报招生就业处。联系人:贺荣,联系电话:0731—84028628。
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