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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4 02:59:48 作者:曾双  来源:新媒体技术学院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院属各单位

根据卓越院校要求以及科研工作安排,2017年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统计工作于即日开始,统计结果将作为各部门及各位老师科研工作年度考核的依据,也是各位老师专业技能职务考核重要指标。为做好本次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范围: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二、统计对象: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院属各单位

三、统计内容

1.科研成果

内容包括:

(1)成果应是2017年度取得的,以及2016年度取得但当年未统计的。

(2)成果类别包括学术论文、著作/教材、艺术作品、反响成果、获奖成果。

(3)成果应当是我院教职工以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

联系人:王谷香,电话84028530,邮箱:594798477@qq.com

2.社会服务

   统计对象:学院所有教学部门、行政处(室)、雅思考点、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大广传媒、教务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普通话培训、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与主持人考试)、图书馆等相关部门。

统计内容包括:(1)培训服务;(2)技术服务;(3)文化服务;(4)对口支援;(5)科技合作(6)当年面向社区开放学校资源的天数

联系人:彭嫣,电话84028650,邮箱:345217984@qq.com

3.学术交流

统计内容包括:(1)各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学术会议;(2)各部门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及提交的论文;(3)各部门教师应邀或本部门邀请外校人员在校内(外)作学术报告、讲座。

联系人:彭嫣,电话84028650,邮箱:345217984@qq.com

四.材料报送

1、科研成果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其中论文应提交包括正文、目录、版权页(有ISSN号 )、封面及封底在内的复印件;反响成果应提交复印件及检索单位的证明;艺术作品提交作品复印件1份;获奖成果应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著作、教材提交原件一本。提交所有成果复印件时,均须提供原件至科研处核对,核后原件退还。合作完成的成果或作品,第一完成人是校内人员的由第一完成人进行成果登记,同时注明合作者;第一完成人是校外人员的,由参加完成的第一校内人员进行登记,同时注明其他合作者。

2、社会服务与学术交流:附表2-6需提交电子档以及盖好部门章的纸质档,支撑材料仅收电子档。

社会服务支撑材料包括项目合同书、到账经费单、聘书等扫描件、培训方案、图片、影像、及其他社会认可的电子材料等。

学术交流支撑材料包括会议通知、图片、PPT、邀请函复印件、会议宣读或交流论文等。

3、各部门将上报材料汇总,按科研处规定的表格格式分别进行统计,纸质汇总表加盖部门公章。
  4、上述所有材料请于12月10日之前将电子和纸质文档各一份交科研管理处(图书馆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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